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章节题库及答案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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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
1民事诉讼法[湖南师大2007年研]
【答案】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有以下性质:①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民事诉讼法是规范国家(法院)行使审判权程序的法规,与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法不同,因此性质属于公法。②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规范审理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以民事诉讼程序与技术层面的事项为规范内容,追求如何以理性科学的程序技术公正、公平地审理民
事案件,在性质上属于程序法。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广西民大2016年研;西北政法2005年研;华东政法2005年研]
【答案】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立与平衡。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存在于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也会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③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诉讼权利义务。
职权探知主义与辩论主义[河北大学2019年研]
【答案】
(1)职权探知主义
职权探知主义是指法院不限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的范围,依职权主动收集事实和调取证据。职权探知主义的基本内涵有三点:①对于当事人没有主张或已经撤回的决定实体法律效果的事实,法院应依职权收集并作为判决的依据,而当事人不负担“行为主张责任”;②法院除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判断和采用外,还应依职权收集和采用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证据,而当事人不负担“行为证明责任”;③对于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得调查其真伪以决定是否采用,即使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所做出的自认,也不构成“诉讼上自认”而对法院没有约束力。
(2)辩论主义
辩论主义是规范审判权作用对象与作用范围的基本原则。按照辩论主义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并经辩论的事实,才能作为法院裁判依据。反之,当事人没有在诉讼中提出的事实就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辩论主义的内容包括三点:①判断权利发生或消灭的法律效果所必要的要件事实(或称主要事实),只要在当事人的辩论中没有出现,法院就不得以其为基础作出判决。②法院应将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并且不得作出相反之认定。③法院认定事实所需要的证据,只能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能依职权收集调查证据。
(3)二者的关系
职权探知主义与辩论主义,是民事诉讼中就作为判决基础的事实证据由谁负责主张和提供所作的区分。辩论主义强调,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并经辩论的事实,才能作为法院裁判依据。职权探知主义适用于民事公益案件或含有公益因素的事项,它强调审判机关的作用,审判机关可以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但也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辩论或发表辩论意见,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4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武大2005年研]
【答案】
(1)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有同等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2)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加以同样的限制。实行对等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也是保护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
(3)二者的区别在于:同等原则针对的是内国公民与外国公民之间的关系,要求给予其同样的待遇:对等原则针对的是当外国法院对内国公民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时,内国法院采取的相应措施。
5法院调解[中山大学2014年研]
【答案】
法院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合意解决的诉讼活动和方式。法院调解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全过程: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结案方式。
6诚实信用原则[中国政法2022年研]
相关试题:民事诉讼诚信原则[人大2015年研]
【答案】
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中必须公正、诚实、善意。在民事诉讼中,对这一原则应从两个层面加以理解:①行为意义上的诚实信用,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诉讼行为时,以及法官行使国家审判权进行审判时,主观上应该诚实、善意。②实质意义上的诚实信用,意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需维持双方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其实质是公正与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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