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点评: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

5、C 故意伤害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很阴!考到了未成年人盗窃、诈骗、抢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是否适用转化型抢劫的问题。根据2006年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

6、C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做不对也别怪自己。考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案出自第十三条。

A项错在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仍然可以适用没收财产刑,B项错在对犯罪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项错在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罚处有期徒刑均不得假释。

7、A 不认定为是犯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的是公共安全类犯罪的区分。B项危险驾驶罪不对,因为不是飙车或者醉酒驾车;D项交通肇事罪更不对,撞死牛而不是人,且也不是公司财产之重大损失;B项因为不是犯罪,所以根本无需免于处罚。

8、A 贪污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没什么好说的,村委会主任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从事国家扶贫款的分发时,便从事了公务。

9、C 报复陷害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出得很好!四个选项简单区分如下:诬告陷害罪是向司法机关告发,意图使其被追究责任;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等进行的报复陷害行为;诽谤罪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10、B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出的很好!两个考点:共同犯罪形态和打击错误的问题。不过目前国内刑法理论对于打击错误存在争议。根据命题人对答案选项的命制,答案应当是B。

12、B 强奸罪

一句话点评:根据《最高院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中称: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已强奸罪论处。

13、C 能犯的未遂

一句话点评:犯罪未遂的种类。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以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间隔,本题很明显不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实行行为(开锁)实行后,结果便出现(锁打不开)。不能犯未遂又称不能犯,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况。能犯未遂即是一般的未遂。

16、D 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一句话点评:A项甲构成强迫卖淫罪,B项构成乙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丙构成妨害公务罪,D项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17、A 盗窃罪

一句话点评:典型的掉包行为,盗窃罪。

18、D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出的也很好。对于四个罪简单区分如下:间谍罪主要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任务等,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况。本题犯罪主体不对,也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要是指将国家秘密在境内泄露,本题也不属于这种情况。

19、A 抢劫罪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是关于限制人身自由四类典型罪名的区分。难点在于抢劫罪与绑架罪、非法拘禁罪之间的区分。抢劫罪必须压制本人反抗,本题属于这种情况。绑架罪要求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况。非法拘禁罪并非以索取财物为目的,本题也不属于这种情况。

20、C丙公司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从事证劵业务,违法所得100万元

一句话点评:A项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B项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D项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1、A 赵某的房屋和房门

一句话点评:主物与从物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物理上独立,经济上有独立价值。

22、D 接受10万元现金的赠与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干扰项涉及非常好——15岁收入能够独立满足自己生活需要。但仍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冲刺班提到过这个问题。

23、B 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没什么好说的。原题。

24、D 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一句话点评:合伙企业法,考1分,有点少,不过这个点考得中规中矩。

25、A 不得代理

一句话点评:又是一道原题。必须自己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可以代为结婚,生小孩啊!

26、D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

一句话点评:原题怎么这么多!这种情况下只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且也只能在诉讼时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哦。

27、B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效时

一句话点评:又是一道原题!我在冲刺班讲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都是采意思生效主义,即登记不是生效要件,是对抗要件。

28、B 2个月以上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有点考跑偏了。

29、C 支付租金请求权

一句话点评:其他三项都属于人身专属债权请求权,不得转让。如果说我直接押到的话,冲刺班讲代位权的时候,有提到过类似知识点。

30、C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要约

一句话点评:本题考查要约与承诺的判断。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应当是要约(具有当事人、标的、数量三要素),这份要约有明确的时效期限。而乙公司并未在规定时效期限内做出承诺(应最迟8月9日做出承诺),所以乙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新要约。

31、A 6个月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没什么好说的。

32、C 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身份权则不可以

一句话点评:押中这个知识点,没有押中选项。不过比较明显的错误是身份权同样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33、D 应经甲与乙话剧团共同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一句话点评:这个点在冲刺班上又讲过。

34、D 瑜伽录像制品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的逆向思维。考生一定知道邻接权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但不一定知道邻接权客体。不过这道题错了就比较可惜。

35、D 权利要求书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得有点跑偏了。请求书是给专利局看的,说明书是表明申请专利基本情况的,只有权利要求书可以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6、A 甲与乙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通过常识也能够判断出来。即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富有创造力并付出劳动的人,委托专利的专利申请权人,除开约定以外,毫无疑问归研究开发人拥有。

37、B 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几个时间起算点简单辨析如下:商标公告之日是指商标在经过初步审查之后公告,以便社会各界提出异议的日期;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和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都不是商标有效期起算之日。

38、A 按离婚处理

一句话点评:本题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对于事实婚姻关系,参照法定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处理。

39、C 40周岁以上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没什么好说的。

40、A 自行恢复

一句话点评:如果不自行恢复的话,未成年人便没有主要监护人了。

二、多项选择题

41、A、甲构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B、对甲应当处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对甲应当处以5年以上8年以下的情形决定刑罚

D、对甲应当处以10年以下的情形决定刑罚

一句话点评:本题考刑法综合知识。A项不选,原因是甲并不构成累犯;选B项是因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附加刑的适用对象。C项是根据数罪并罚进行判断可以得出正确结论。

42、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危险

D、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句话点评:我在点题班的时候告诉过学员一个口诀,缓刑适用情形是四个字:轻、悔、危、良。不幸言中!

43、A、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的

B、参加者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开展活动

C、付酬或者返利以参加者发展的人数为依据

D、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方式获得参加人资格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的有点坑爹啊。不过答案不难回答,最难的是A项,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跟诈骗罪没有区别?

44、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检批准,可以追诉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刑法追诉时效。都是法条原文。

45、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

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后造成下游大量农作物绝收

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共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

一句话点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要件,即投放的危险物质必须危害到公共安全(不特定多数人)。B项在火锅底料中投入罂粟壳,可能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C项可能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46、A、自卫行为

B、民间调解

C、自助行为

D、民事仲裁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可能有争议。看命题人对于私力的范围如何理解。如果就最狭义的私力救济,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当选。如果排除公力救助以外的救济,四个选项都应选。本人答案采狭义说。

47、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越权代理

D、无权代理

一句话点评:滥用代理权直接导致代理权无效。而无权代理只是效力待定哦。C项和D项是无权代理。

48、A、指示交付

B、现实交付

C、简易交付

D、占有改定

一句话点评:又一道原题。我强化班讲了,冲刺班讲。

49、A、双方协商一致

B、双方所负债务数额相等

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

D、双方的债务均届满偿期

一句话点评:考的是法定抵销。A项是意定抵销的要件,D项是错误的,应当是提出抵消的债权已届清偿期。

50、A、养老育幼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继承法男女平等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句话点评:这道题考的太坑爹了。不过是送分题哦,聪明的你一眼就看出来B项是民法基本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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