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
学校占地2000亩,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44个本科招生专业和10个专科招生专业,拥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
学校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教授200人,博士4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中国唯一一位入选2014年世界最具影响力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有省一流特色学科3个、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7个。有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省级平台2个。有国家级、省级特色(示范)专业11个,建设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课程37门,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13部,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0项,居省内高校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获“教育部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收录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渤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报、辽宁省一级期刊。
“十一五”以来,全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和辽宁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1706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各类科研成果奖励815项;发表论文8759篇,被SCI、EI、ISTP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898篇;出版专著393部;获得专利93项。2011年至今,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4项、科技部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重点科技项目32项。2014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9项,立项数量在全省高校排名第6位,省属高校排名第3位。现有省高校创新团队5个,建设了国家火炬计划锦州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公共检测中心。
学校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布隆迪等国家的63所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委托培养院校,共接收41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与布隆迪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首届汉语班已结业。2014年,渤海大学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航海类教育院校,在全国航海类院校中排名第五。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在省属高校中接近十强。在2012年中国大学ESI-TOP论文排行中,位列全国百强高校第68位,在省属高校中位列第一。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208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0年在搜狐网第二届全国高校最美丽校园评比中位列第八,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
渤海大学始终不渝地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始终不渝地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学思想,确定了坚持“一个中心”、打赢“两个攻坚”、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项工程”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建设拥有国家一流学科、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通过实施“一三三项目”计划,实施卓越发展计划,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力举措,到十二五结束,学校综合实力要进入全国高校200强、辽宁省属高校10强,到2020年要把渤海大学建设成为国家特色一流大学。
考生须知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实际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有17个专业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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